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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陈水扁“机要费案”将于11月24日前结案

2008年10月31日 06:2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31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公务机要费案”,将于下月24日前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羁押期满前结案,陈镇慧也没有延押的必要;陈水扁家海外密帐部分已明朗的案情,可望一并侦结。

  据报道,特侦组曾公开承诺,陈水扁家弊案年底前可侦结,其中,“公务机要费案”调查几近完成,包括2006年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起诉吴淑珍之后的“公务机要费”核销发票等,都已清查完毕。

  台检方对于陈水扁一家在吴淑珍被起诉后,支用“公务机要费”的核销发票是否符合因公支出原则,内部讨论后已有共识。由于当初特侦组声请羁押陈镇慧的理由,是以陈镇慧涉及“公务机要费案”侵占公有财物重罪,且有串证之虞等理由,检方陆续传唤可疑发票的消费者及店家说明后,相关疑点已获厘清,只剩陈水扁家人的说词。

 

  据指出,陈镇慧自9月25日收押,特侦组认为在两个月羁押期满(11月24日)前,必要的侦查行动可望结束;只要相关当事人到案说明、事证查清后,陈镇慧就没有延长羁押的必要。据了解,陈镇慧面对检方摊开的事证,几乎都诚实面对,让案情有相当大的突破。检方内部讨论后认为,只要后续侦办步骤顺利,应该没有声请延押陈镇慧的必要;而且在她羁押期限届满前,陈水扁涉及的“公务机要费案”及部分海外密帐案,就可侦结。

 

  此外,特侦组在侦结“公务机要费案”之前,将再传唤陈水扁及其家人说明相关费用的用途,及是否符合“因公支出”原则;传唤时间最快是下周。(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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