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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擅自带走机密文件 台检方不排除追究其刑责

2008年10月28日 07:4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28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上月25日二度搜索陈水扁办公室,查扣约40箱内装“国安局”、“调查局”、“外交部”、“国防部”等单位的公文数据,目前已发函相关单位鉴定机密等级,不排除再追究陈水扁涉嫌违反“机密保护法”刑责。

  据报道,台检方特侦组在陈水扁办公室查扣的机密文件几近上千件,包括李登辉时期的“国安密帐”等,还有不少“机密外交”等文件。

  台“国安局”统计,陈水扁未依法退回“国安”单位的“国安日报”有82件、“国安周报”284件、“项目”25件,再加上“国安内参”58件,共有449件未依法归档。报道指出,“国安日报”、“国安周报”等“国安”数据都列有机密等级、公文文号,依法必须归档,影印或复制都必须记录,如果是“绝对机密”,连影印、复制都不行。

  台特侦组年底前将先侦结陈水扁家海外洗钱案及“公务机要费”案,后续再追究陈水扁擅自带走机密文件的法律责任。(赵静)

进入专题:陈水扁深陷"洗钱案"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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