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当局欲设1500亿基金落实再生计划建设富丽新农村

2008年10月23日 14:0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23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行政主管部门今日通过“农村再生条例”草案,行政部门主管刘兆玄在该草案通过后表示,“农村再生条例”完成“立法”后,台当局将设置1500亿元(新台币,下同)规模的农村再生基金,以促进农村活化,建设富丽新农村,实质照顾4000个农渔村及60万户农渔民。

  报道称,该草案内容包括,未来台当局将运用整合性的规划概念,以现有农村小区为中心,强化由下而上的共同参与制度,加强农村产业、自然生态与生活环境之共同规划及建设,以及农村文化之保存与维护,并规划设置1500亿元之农村再生基金,于“条例”施行后10年内分年编列预算,执行各项农村再生计划,以落实达成建设富丽新农村的目标。

  刘兆玄指出,在都市化风潮与工商业蓬勃发展的环境下,农村面临人口外移、公共设施不足、发展缓慢、生活及文化特色逐渐丧失等问题,为促进农村活化再生,重建传统农村特色,恢复在地居住尊严,台当局已将农村再生计划纳入“爱台12建设”推动办理。

  刘兆玄并指示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向台立法机构各党团沟通说明,使本草案能尽速完成“立法”程序。(易木)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