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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台检方掌握陈水扁五大罪状 若成立恐判30年

2008年10月08日 18:2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8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连日来台湾检调单位把陈水扁亲信一个个收网,更厘清陈水扁至少犯了五大罪状,包括洗钱、湮灭证据、收贿等等,这些如果定谳成犯罪事实,陈水扁、吴淑珍少说也要被关上30年。而陈水扁家的其他成员也因为协助隐匿洗钱,可能面临7年以下的刑期,加起来,陈水扁家庭的刑期恐怕会破百年。

  报道称,台湾检方特侦组收押陈水扁家5名亲信后,更清楚了陈水扁的犯罪轮廓,其中滥用机要费部分就犯了侵占公有财物、利用职务诈取财物两大重罪,还有巨款流向海外犯了洗钱罪,此外,还有利用职务收取企业主的贿赂,又让陈水扁多了一条“收贿”,而藏匿叶盛茂交给他的公文则是犯了灭证罪。五大罪状让陈水扁夫妇就可能得面临30年的刑期,搞不好还要老死狱中。

  报道指出,陈水扁家庭的其它成员也好不到哪里去,几乎是人人有份,像是陈幸妤、陈致中和黄睿靓以及吴景茂,虽然他们不是声称不知情,就是自称是洗钱案的人头,将来如果检调单位认定,他们知情而且协助隐匿洗钱,将面临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目前陈水扁家成员当中,只有陈水扁女婿赵建铭在洗钱案中全身而退,不过他先前就因为涉嫌台开内线交易案,面临7年有期徒刑,该案目前还在审理中。这样加起来,陈水扁家庭面临的刑期就将近百年,一旦定谳,恐怕也将改写台湾岛内政坛的犯罪纪录。(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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