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嘉义县长陈明文涉工程弊案交保 嘉义检方提出抗告

2008年10月08日 15:3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8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籍嘉义县长陈明文因民雄污水下水道弊案涉嫌图利特定厂商,4日晚被嘉义地方法院裁定以新台币3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与出海;嘉义地检署6日收到裁定书后,不服法院裁定,今天向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提出抗告。(高大林)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