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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男子撞死人赔钱和解 6年后被判再赔死者前妻

2008年10月06日 13:4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6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屏东有位谢先生,6年前骑水上摩托车撞死一名男子,赔了310万(新台币,下同)给死者第三任妻子,没想到现在死者第二任妻子带着女儿,又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要求,结果法院判赔120万。

  报道称,谢先生6年前骑水上摩托车撞死一名男子,当时已经赔了310万达成和解,还被判刑6个月缓刑3年,没想到现在对方又要他赔120万。谢先生说:“跟(死者)第三任的妻子签和解书,现在第二任妻子、女儿跟我要120万。”

  原来这次上法院提出损害赔偿的是死者第二任妻子所生的女儿,因为当时很少和父亲连络,直到去年才知道父亲已经去世,却又分不到和解金,才又告上法院。

  这让谢先生感到很无奈,他说:“后面继续有这种事发生,我哪赔得完啊,很无奈,大家都说好了,怎么知道6年后来争这一条。”

  现在法院判谢先生还要赔120万给死者的女儿,6年前和解的案子现在又要花钱消灾,这让他觉得莫名其妙,他决定上诉到底。(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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