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陈水扁爆李登辉密帐案 台检方已立“特查”分案

2008年09月29日 09:4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洗钱案,陈水扁反指李登辉涉嫌利用随扈当人头、将5100万美金汇往海外,特侦组已在陈水扁爆料后“特查”分案,将先收集相关资料,待陈水扁家洗钱案与机要费案侦办告一段落后,将决定是否正式以“侦”字案侦办。

  据报道,陈水扁8月间曾向媒体爆料,称李登辉手下曾将“巩案”的1000多万美金由前台综院长刘泰英以为台综院购买房舍的名义,化整为零由多个人头户分批转汇到台综院,而这笔属“秘密外交”的经费,在台“外交部”交给“国安局”后,事后却未回缴“外交部”,反而流到台综院。

  此外,陈水扁方面近日又指称,李登辉曾由前办公室主任苏志诚交付支票,将钱转入随扈陈国胜、李忠仁的人头账户,再转汇到海外,从1995年到2001年初一共汇出5100余万美元。

  报道指出,台检方特侦组在8月间得知陈水扁爆料后,即分案交由检察事务官收集相关数据,评估李登辉是否有犯罪嫌疑。

  专案人员指出,李登辉是否有海外密帐及洗钱的传闻已久,但是相关汇款资料及当事人都还在,是否如陈水扁阵营爆料所指,这些钱从国民党中央转汇到人头账户,再以海外洗钱方式,用买股票、基金、债券等方式,将钱转汇回到李家人口袋,有了查陈水扁家洗钱案与机要费的经验,要查李登辉是否洗钱并不困难。(赵静)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