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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陆资赴台投资许可办法台当局可望近期通过

2008年09月15日 11:4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5日消息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台经济主管部门研拟大陆地区人士赴台投资许可办法,可望在近期内提报台“行政院会”通过。台当局“行政院”高层透露拟采分阶段开放,第一波将优先开放制造业。

  据报道,大陆地区人士赴台投资许可办法已大致完成,台经济主管部门将建议台当局“行政院”决策高层如期在9月底前公布这项办法。

  据台媒了解,陆资赴台产业类别检讨,包括农业、制造业已大致完成,但服务业涉及层面较复杂,仍在广泛检讨中,台当局“行政院”高层考虑分阶段开放,第一步先放行制造业。

  不过,台当局表示,台制造业有些核心产业还将有条件限制,尤其是12吋晶圆厂及面板等产业初期可能不予开放,未来再循序渐进松绑。

  据报道,陆资赴台投资许可办法中将明定投资方式,包括赴台独资或合资设立公司、建厂引进设备、投资股权或企业并购等各种不同方式。另外陆资赴台也有资格条件规定,陆资定义包括直接及间接投资,直接为持股百分百均大陆人士,间接部分为持股占一定比例,究竟是10或20%将进一步讨论。

  报道称,赴台投资的陆资拥有居留权,但将分成先期投资考察及决定投资后等不同层次居留期限,先期考察投资拟并入大陆商务人士来台办法,居留期限可能只有2周,决定投资后,才给予长期居留证。而陆资持有赴台居留证,即可在台享有健保及工作权,子女有就学权,若需要设办公室及办公大楼,必须是附加在以投资制造业为前提范围内。(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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