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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通过振兴经济10项措施 计划投入1809亿元

2008年09月11日 14:5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当局“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因应景气振兴方案”,计划投入1809亿元(新台币,下同)振兴台湾经济。

  报道称,这一方案包括实施证交税减半措施、为期半年,新拨2000亿元优惠购屋项目贷款、补贴购屋利率由现行0.2%提高到0.7%,自10月1日起取消民众旅游卡异地隔夜消费限制,以及补贴民众购买有节能标章的冷气机、电冰箱和洗衣机、太阳能热水器或节能灯泡等。

     报道还称,证交税将由原来的3‰减半到1.5‰,实施半年,台当局预估将因此投入300亿元的经费,再加上已经实施的583亿元的加强地方建设扩大内需经费,总计台当局为振兴景气所投入的补贴及减税金额将达1809亿元,预估可望带动岛内投资及消费达一兆元以上。

  台当局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陈添枝指出,本方案是8月27日宣布的“振兴岛内投资,促进岛内消费”的具体内容,包括就“刺激消费”,“振兴投资、加强建设”,以及“稳定金融、促进出口”3个基本政策方向,分别提出照顾弱势、鼓励消费、促进就业、优惠房货、加强公共建设、促进民间投资、稳定金融及股市、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拓展出口及推动租税改革等10项措施。 (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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