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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育部门:大陆学生赴台研习停留时间延长至1年

2008年09月08日 14:3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8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台行政主管刘兆玄来到台教育主管部门听取施政简报。关于各界关注的两岸学术交流,台教育部门确定大陆学生在台研习停留时间由4个月延长到1年,至迟在10月份可完成修法作业。

  据报道,台当局“教育部次长”吕木琳表示,两岸学术交流当中,最具体的措施就是延长大陆学生在台研习停留时间,从4个月延长到1年。并且至迟在10月完成修法、公布方案后,大陆学生明年寒假在台停留时间就能大幅延长。

  至于“限定开放陆生来台就读学位”、“采认大学学历”、“开放岛内大学赴大陆开设规广教育及在职进修专班”,台教育部门表示正陆续规划,吕木琳说,明年一、二月就能提出具体方案。(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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