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8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陈水扁为自清没贪污公务机要费,前年曾辩称其中600万元(新台币,下同)支付“甲君”(即台商龚金源),从事“秘密外交”工作(即南线专案),结果被检察官陈瑞仁查出纯属虚构,将陈水扁妻子吴淑珍起诉,并认定陈水扁是共犯;但上周三(3日)陈水扁到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应讯时,坦承南线专案是移花接木,还大翻供说:“当年只是想用甲君来掩饰其它对美日的重要‘机密外交’工作。”
据《苹果日报》了解,陈水扁供称,龚金源确有进行“外交工作”,只是未领这笔600万元公务机要费,他当时因害怕检察官陈瑞仁查出这笔钱的流向,导致对美日的“外交工作”曝光,才谎称这笔钱是交给龚金源。
据透露,因台湾媒体报道特侦组本月将先侦结公务机要费案,追加起诉陈水扁,再追查洗钱案,陈水扁因担心“陈瑞仁只因他片段说法不实,就全盘否定‘机密外交’”的旧事重演,因此决定把全部的“外事工作”内容据实以告,希望特侦组能从完整的拼图中看出他没贪公务机要费。
陈水扁除翻供外,3日并当庭另提15件“机密外事”资料,宣称是他任内动支公务机要费1.2亿多元,先后对美日等推动15项“机密外交案”证据,但特侦组检视陈水扁所提资料,发现内容只简单提到和特定岛外人士活动,因此将去函马英九办公室查证,以确认陈水扁此次翻供是否属实。
报道称,前年台“最高检察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调查吴淑珍等人涉公务机要费案时,陈水扁曾提出6项“机密外交”工作,包括推动“南线专案”等。但其中只有两项被查证属实,其它都是假的或是未使用公务机要费支付,尤其“南线专案”更被陈瑞仁斥为“虚构外交”。
当时陈水扁向陈瑞仁说,2003年间支付“甲君”(龚金源)600万元公务机要费,从事“秘密外交”工作,由前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分三次把钱交给甲君。但陈瑞仁查出,龚金源当时不在岛内,且龚金源本人也否认此事。(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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