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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社被民众检举违反规定 限期十日内进行说明

2008年09月03日 20:0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3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民间团体“台湾社”8月30日举办的游行,遭台湾民众检举违反台当局相关法规,台当局内政主管部门日前去函“台湾社”要求其进行说明。

  据台媒报道,“台湾社”秘书长罗致政今天表示,“台湾社”9月1日收到台当局内政主管部门8月29日的公文,指有台湾民众检举“台湾社”违反台湾相关法规,违反设立宗旨,不该举办政治性游行活动,并限期“台湾社”十天内说明。

  台当局内政主管部门主管赖峰伟表示,有台湾民众检举“台湾社”成立目的既然是以文化、学术、公益为主,为什么举办政治性游行示威活动。因为有台湾民众的检举,台当局内政主管部门依程序必须请“台湾社”说明。(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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