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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吴淑珍和陈哲男同炒未上市股

2008年08月31日 20:4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3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最高检”特侦组调查吴淑珍、原陈水扁办公室秘书长陈哲男炒股案,已向台证期局调阅相关股票交易纪录。特侦组发现,吴淑珍被怀疑的异常股票交易中并没有烨隆等“烨字辈”股票,她与陈哲男购买的股票、利用的人头户均不相同,两人纵横股市多年,唯一有交集的股票,竟然是一档某生技厂商的未上市股票。 

  据报道,当年侦办陈哲男、吴淑珍炒股案的检察官许永钦,在调离台北地检署前,就已经初步勾稽出一些可疑交易帐目,对于炒股案的突破有重大帮助,特侦组亦已经掌握这些资料。对此,特侦组、许永钦都以案件在侦办中为由,低调不作说明。 

  两人人头户互异 相同股仅一档 

  办案人员发现,吴淑珍、陈哲男两人的股票交易中,只有一文件未上市股票,在购买时间及股票类型上“有所重迭”,其余大半没有关联。由于未上市股票并没有公开重大讯息,因此是否构成内线交易、炒股等违反“证交法”情事,仍有待特侦组深入搜证调查。 

  目前特侦组调查的吴淑珍、陈哲男炒股案,是两件不同的案件。陈哲男所涉及的股票,主要是“烨字辈”股票如烨隆、烨联、联钢重工及宝华、长兴化工、大安银、长荣、中鸿等28档股票。陈哲男使用的人头户是原陈水扁办公室员工高慎慎等人,至于原陈水扁办公室待卫长余连发妻子柯银花等人,则是听陈哲男“报明牌”下单买股。 

  买智邦查无炒作 将再传营业员 

  吴淑珍炒股案,则有胜华、智邦、万通银、建华金等四档股票,她利用的人头户是儿子陈致中、女儿陈幸妤等人,与陈哲男炒股案的关联性不大。 

  台北地检署在2004年6月间,曾经侦办吴淑珍炒股案,调阅交易纪录,并传唤替吴淑珍下单的营业员赖美玉说明。当年检察官依据监视报告显示,吴淑珍购买智邦股票的时间点,虽是在智邦公司宣布买回库藏股的讯息之前,但因查无具体事证,而予签结。 

  事后“立委”、名嘴举发吴淑珍炒股是“十大国贼”案,台北地检署重启侦办,签分“他”字案调查至今。 

  据了解,特侦组调阅台北地检署当年卷证,发现2004年6月赖美玉作证时,指称吴淑珍是自己用电话下单,且吴买股票有赚有赔,没有内线交易。不过特侦组为厘清吴淑珍炒股案情,近将再传唤赖美玉说明。(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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