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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扁洗钱风波 国民党推“财产来源不明罪”法案

2008年08月21日 08:5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2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国民党主席吴伯雄昨天指示国民党中央政策会、“立法院”国民党团应尽速在休会期间,邀集相关单位,通过举办公听会、党政协调会议,在9月台“立法院”新会期一开始就全力推动阳光法案补强工作,修正“贪污治罪条例”,增订“财产来源不明罪”等规定,使廉能政治得以贯彻实施。

  国民党昨天下午举行中常会,吴伯雄会中发表谈话时,作以上表示。

  报道称,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对近日造成风波的陈水扁岛外汇款洗钱案,引发是否增订“财产来源不明罪”,提出书面与口头报告。

  林益世表示,国民党顺应主流民意要求,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将把修正“贪污治罪条例”,增订“财产来源不明罪”列入第二会期优先法案。

  林益世说,2006年“立法院”法制委员会初审“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正草案时,就曾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不实或限期申报补正等,讨论是否除行政罚外还要增订“刑罚”。最后在台法务部门坚持下,才未采刑罚仅实行行政罚规范申报不实。

  他表示,2007年3月5日“立法院”三读“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修正条文,遭民进党当局要求延至今年10月实施。对特定媒体指责国民党,他特地澄清,是民进党决定不采刑罚。

  因此,林益世指出,现在大家讨论是否增订“财产来源不明罪”,主要是着眼在是否课以“刑罚”;但增订此条文可能冲击现行“罪刑法定主义”、“无罪推定原则”及“举证责任归属”等刑事政策。希望台法务部门部参考岛外立法案例,尽速提出相关版本送“立法院”审议。(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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