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19日消息 陈水扁等人遭台军前海军军官雷学明控告诽谤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9时30分开庭,传唤陈水扁出庭。经长达2个半小时的证据调查及言词辩论后,台北地院合议庭谕令将于9月9日上午11时宣判。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院今天再度就雷学明自诉诽谤案开庭,包括陈水扁、民进党籍“立委”赖清德、前“立委”徐国勇三名被告陈述时,一再强调是基于合理的怀疑,且包括在接受电视专访、台“立法院”召开记者会时,并没有指名具体人士收贿。
陈水扁表示,雷学明等人的指控完全与事实不符,他在2005年没有提供明确的信息,指出雷学明等人确有收到“拉法叶舰案”(台军军购弊案)的佣金、回扣,雷学明等人应是对号入座。况且,“拉法叶舰案”为可受公评之事,他提出合理评论,不应构成诽谤罪。
陈水扁说,雷学明等人过去曾因“拉法叶舰案”相关评论而指控别人,但最后诽谤罪并不成立,他希望合议庭对本案能明察。
徐国勇、赖清德则指出,他们在台湾“立法院”提出相关评论,属于议员免责权的保障范围;另外,他们所说的内容依据台“监察院”调查报告及台北地检署的起诉内容,且是可受公评之事,提出适当评论并不违法。
报道称,雷学明表示,被告的说法一派胡言,当初是李登辉核定采购拉法叶舰,而且牵涉此案的台军前海军军官尹清枫死亡时,他已退休两年多,这些事情与他完全无关。
雷学明辅佐人雷倩向合议庭表示,台“监察院”的调查报告中没有一个字提到雷学明等人拿到佣金、回扣,陈水扁等三人拿不出证据就应该负应有的刑责,她希望法官明镜高悬,还雷学明等人公道。
根据雷学明指控,2005年底选举前,陈水扁及赖清德、徐国勇分别在电视节目及记者会上抨击“拉法叶舰军购弊案”,指称雷学明等采购案决策小组成员,收受2000万美元佣金。
雷学明、王琴生、张瑞帆、康世淳、程志波五名台军前海军军官认为名誉受损,对陈水扁、赖清德、徐国勇提起刑事诽谤自诉,并提出附带民事求偿,共计新台币20.1亿元。(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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