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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洗钱案 台法务部门证实有人隐匿重大公文

2008年08月18日 12:5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18日消息 台前“调查局长”叶盛茂疑涉隐匿陈水扁之子陈致中岛外账户情资,台法务部门研商后决定交由台北地检署调查。台法务部门官员今天证实,全案确实有人涉及隐匿重大公文,未依正常管道向上呈报,涉嫌触犯相关规定。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家庭岛外密帐涉嫌洗钱案愈演愈烈,台法务部门今天上午举行记者会宣布,将扩大司法帮助,陆续向陈水扁家庭可能涉及金钱往来的新加坡、美国等要求司法帮助,全面清查涉案人资金是否涉不法。

  台“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今年1月间收到艾格蒙国际防制洗钱组织对陈水扁家庭岛外洗钱情资,却疑遭隐匿案,将由台北地检署负责调查。台法务部门官员说,这份公文文号日期为1月29日,时任台“调查局长”的叶盛茂当时以事涉敏感,想把公文与资料亲交台“检察总长”陈聪明,但“调查局”卷内没有台“最高检察署”签收字据,公文未依正常程序呈报,“其中一定有人隐匿重大公文”。

  台法务部门官员表示,由于本案中某些涉案人已退休,因此,台法务部门官员研究后决定舍行政调查,采刑事侦办。至于交给台北地检署办而非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查,主要是因陈聪明在本案也是当事人,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回避,将来台北地检署如有必要传讯陈聪明,大可照传不误,不因陈聪明有“检察总长”身份而影响。

  报道称,对于外界担心台检、调部门不和,台法务部门官员不讳言,检、调间有心结存在,但今年7月15日台法务部门官员已邀集检、调、政风体系沟通,达成8项合作共识,希望8项共识能在3个月内落实,改进缺失,即便是现在发生隐匿岛外账户一事,也是少数人违法,绝非“检调大斗法”。(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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