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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检方称 待颜清标身体恢复至适合服刑时发监

2008年08月13日 20:3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13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原本今天应入狱服刑的台“立委”颜清标,因鼻喉部手术而未如期向台中地检署报到。台中地检署在驳回他的请假申请后,指派检察官了解病情,决定在颜清标恢复到适合服刑时执行发监。

  据台媒报道,颜清标因持有枪械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确定,由台中地检署负责执行发监服刑,原本通知颜清标7月23日报到发监服刑,但因他要进行心脏相关手术而准予请假,并把报到日期延至今天。

  而就在颜清标应报到前,他又以需要进行睡眠呼吸中止症手术而向地检署再度请假。虽手术今天按时进行,但地检署认为他的请假理由不足而予驳回。在颜清标未如期报到后,指派承办检察官蔡雯娟到台北荣民总医院了解颜清标病情。

  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洪培根表示,医院认为颜清标手术后两天才能拔管,又需要3至5天的密集治疗。台中地检署综合各方意见后,决定等待颜清标的病情恢复到适合服刑的程度后就执行发监,这段期间会随时掌握颜清标的身体状况。(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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