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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水利部门一局长涉嫌工程受贿 遭起诉求刑20年

2008年07月30日 15:5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30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经济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局长许哲彦涉嫌包庇施工厂商,还多次接受厂商安排吃喝玩乐及性招待,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日前依贪污等罪嫌起诉6名水利官员与厂商,并对许哲彦求处有期徒刑20年。

  据台中地检署调查,台“水利署”三河局办理的“便道工程”及“减灾工程”,都由川顺公司得标,川顺的负责人戴沼泽与许哲彦熟识,两人经常为变更工程内容有所会面及讨论。

  检方指出,川顺公司并未依照原设计施工,在未变更设计前,先行把“甲种机编蛇笼”改以较高价的“箱型石笼”,以及施作“钢栅石笼”时位置错误。

  据报道,川顺公司为争取将错就错,戴沼泽积极向许哲彦游说,并多次招待许哲彦到有女坐台的理容KTV饮酒作乐,并有一次性招待。许哲彦则配合川顺要求,争取到“水利署”变更设计的同意,并追溯到违约施工期间,让川顺公司免除损失,获得高额的利益。

  台中地检署侦查终结后,依贪污等罪嫌,将许哲彦、戴沼泽、3名水利官员及1名厂商人员等6人一并起诉。对许哲彦求刑20年,3名水利官员遭求刑10年或12年,两名承包厂商人员均求刑7年。许哲彦因此案遭到羁押,也被台“水利署”处以停职。(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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