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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桃园县晚上不能在家唱卡拉OK 违者最高罚3万

2008年07月30日 09:2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30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桃园县环保局表示,每天晚上10点到第二天八点,如果有民众在家中唱卡拉OK,桃园县环保局一旦接获举报,并查证属实,将会处以3000到3万元的罚款。

 

  据台媒报道,桃园县环保局去年2月起,公告禁止夜间非营业用卡拉OK,包括一般住宅、室外集会等。桃园县环保局稽查科长颜己喨指出,每天晚上10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不能用非营业用卡拉OK,就是晚上不能在家用卡拉OK唱歌。

 

  据台媒了解,桃园县自发布该公告以来,已接获不少举报案件。稽查科长颜己喨表示,从去年到现在,总共有104件举报案件,只要被查证确实在晚上10点之后,还在使用卡拉OK的,都可以处罚3000以上到3万元以下罚款。(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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