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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远航申请重整遭驳回提抗告 台法院废弃原裁定

2008年07月29日 22:0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9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因财务危机而被迫停航的台湾远航公司曾向台法院声请重整,但在今年5月间遭驳回,远航不服又提起抗告。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做出裁定,认为原裁定有不当之处,因此将原裁定废弃,另做处理。

  报道称,台湾远航公司抗告书指出,原裁定指远航声请书状虚伪不实,却没有说明何处虚伪,另包括台当局相关主管部门对于声请重整均没有表示反对,台当局经济主管部门还明确函复,认为远航重整有助于保障员工工作机会、提高航空产业利益。

  台湾远航公司表示,公司本来接受了一份飞机维修订单,却因为被台当局航空主管部门断水断电,损失3000万元新台币订单,目前潜在投资人都在观望台法院态度,因此法院应该尽早准予重整。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裁定指出,本来法院有选定一位会计师为检查人,台湾远航公司也确实有提供资料配合检查,但因为远航后来认为会计师提出的报酬过高,才没有完成委任,原裁定中认为远航未配合检查,与实情不合,也不能就此推论远航声请书状有记载不实。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指出,原裁定没有就远航的声请书状是否不实及应否重整部分讯问远航及其它利害关系人,就驳回声请,有“速断”之嫌,因此认为原裁定有不当之处,应该废弃,由台北地方法院另做更妥适处理。至于远航声请核定检查人的合理报酬,也应另予查明处理。(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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