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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有钱人竭力避税 所得净额变负数不用缴税

2008年07月28日 08:5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8日消息 台当局财政部门最新统计,发现台湾地区部分有钱人用尽种种方法节税、避税,将所得总额变为负数,综合所得税不用缴,甚至还可以申请退税。相关官员说,将把相关案例提报赋税改革委员会讨论,研究“反避税”措施。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财政部门统计,2006年全台共有523万多户报税,其中所得最低的152万多户收入低到不用缴税;反观所得最高的前52万多户,光是税合计就要缴2129亿元,显示社会贫富差距很大。2006年台湾地区综合所得税总额为2747亿元,最有钱的前10%申报户缴了近8成。

  不过,官员透露,有些有钱人收入即使再高,只要会钻“税法”漏洞,一样不缴税。台当局财政部门官员表示,“税法”规定,列报医疗费用、灾害损失和捐赠公务机关等扣除额都没有上限。根据资料,有钱人节税手法大多数都是利用高额列举扣除额,压低账面所得净额,甚至让所得净额变成负数。

  官员举例,2006年有位所得总额高达5307万多元的有钱人,但列报了30.8万元的免税额、7.8万元的薪资扣除额、27万元的储蓄扣除额以及6337万多元的列举扣除额,总扣除额高达6403万多元,结果不用缴税还可退税。

  另外还有一位年所得高达523万多元的申报户,扣除额为1081万多元;另一位年所得达446万元,扣除额达451万元。两位有钱人的所得净额都变成负数,都可以退税。

  官员说,捐赠节税前几年最猖獗,尤其是公共设施保留的捐赠最多,因此2003年才会有全台最有钱的40大富豪仅缴了低于收入1%的税,更有8个年收入3亿元以上的人不用缴税。

  官员表示,台当局这几年陆续堵掉一些租税漏洞,像是捐赠公共设施保留地、未上市柜股票、纳骨塔等实物捐赠的节税管道,加上去年针对有钱人实施“最低税负制”,已有发挥效用。2005年年收入300万元以上的还有14人不缴税,到2006年减半剩下7人,显示有钱人不必缴税的问题已渐改善。(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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