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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拟延长大陆学生留台期限至一年

2008年07月18日 18:5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8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教育部次长”吕木琳今天表示,针对大陆学生赴台修习学分和研究事宜,目前限制是停留4个月,台当局“教育部”规划延长到一年,预计今年年底前完成规划,最快从明年年寒假起实施。

  吕木琳今天下午表示,为深化两岸学校实质性交流,台当局“教育部”将针对大陆学生赴台修习学分和研究等事宜,规划其停留时间由现行的4个月放宽到最长为一年。吕木琳指出,4个月的时间不到一个学期,如果延长可修满一个学期,将有助促进两岸学校间交流。

  而对于有关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及学历采证等事宜,吕木琳表示,台当局“教育部”、“陆委会”、“移民署”、“卫生署”、“考试院”等单位代表,已于6月成立项目小组,并已开始进行相关事宜的研究工作。目前尚没有具体时间表,有决定会另行说明。

  吕木琳还指出,延长修习学分期限的措施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规划,预计最快2009年寒假台湾的大学就可按新规定进行这方面的交流。(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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