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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松绑台湾企业投资大陆限制 8月1日起施行

2008年07月17日 12:3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7日消息 台当局“行政院会”今天讨论通过“大陆投资金额上限松绑及审查便捷化方案”,台湾地区非中小企业赴大陆投资一律放宽为净值或合并净值的60%为上限;个人赴大陆投资上限从现行新台币8000万元放宽为每年500万美元等松绑方案,自8月1日施行。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当局“行政院”在会后发布新闻稿指出,未来台湾厂商赴大陆投资金额上限将松绑,依据个人、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分类放宽。个人将由现行新台币8000万元放宽为每年500万美元。中小企业有两种选择:可采新台币8000万元上限;或采净值、合并净值的60%为限(较高者)。非中小企业由现行净值或合并净值采40%、30%、20%,一律放宽为净值或合并净值60%;但取得台当局“工业局”核发的营运总部证明文件,跨国企业在台湾地区子公司则不受限制。

  未来台湾企业赴大陆投资审查将更便捷化,台当局“行政院”指出,赴大陆投资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申请案,可在投资实行后6个月内申报;个案累计金额逾5000万美元,才进行专案审查,其余均以简易审查方式办理。

  整个松绑方案,将待台当局“经济部”和“金管会”两周内修正完成相关“法令”后,于8月1日施行。(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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