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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中常会通过廉政条例修正案

2008年07月16日 20:5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6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中常会今天下午正式通过“廉政条例修正案”,确立“一审有罪停权、二审有罪除名”的处罚标准。该案将送7月20日的民进党全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据台媒报道,民进党将于7月20日改选中常委、中执委,今天下午的中常会是民进党第十二届中常委的最后一次会议,会中通过“廉政条例修正案”。民进党文宣部主任郑文灿表示,新制度确立民进党廉政委员会与民进党中评会分流,未来廉政委员会的地位将提高,将有完整的调查及处份权,中评会仅做一般违纪事项的处置。而对于违反廉政行为的处分,修正案也确立了“一审有罪停权、二审有罪除名”的准则。该案将于送7月20日的民进党全代会讨论后正式实施。(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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