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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恢复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赴台驻点

2008年06月30日 17:1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30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当局“陆委会”委员会议上午通过“行政院新闻局”所提恢复新华社与《人民日报》赴台驻点案,大陆媒体赴台驻点的期限也同时由目前1个月,延长为3个月。

  2005年民进党当局“陆委会”以“检讨两岸媒体交流秩序及开放管理政策”为由,中止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记者在台驻点采访。虽然历经3年多的停止赴台驻点,但其间两家媒体仍偶尔在某些重要新闻事件时,以专案申请方式赴台采访。

  台当局“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表示,台湾方面开放大陆媒体赴台驻点原本是5家,即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国新闻社。

  目前大陆媒体赴台驻点期限是1个月,必要时可申请延长1个月,如今放宽为3个月,也可以申请展延一次。

  台当局“新闻局长”史亚平曾表示,“陆委会”通过后,新华社与《人民日报》的记者,可实时通过两岸周末包机7月4日首发团,赴台驻点采访。(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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