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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拟提高育婴津贴 中高龄失业给付延至9个月

2008年06月25日 13:5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25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行政部门今天表示,2个月内台湾将重新修订“就业保险法”,其中育婴留职津贴拟修为半年6成薪,同时将针对中高龄等不易就业的特殊族群,失业给付请领期限拟由目前6个月延长至9个月。

  台当局“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委” 王如玄今天上午到台“立法院”报告业务概况及“立法”计划时做出上述表示。
 
  王如玄表示,民进党执政时就已将“就业保险法修正草案”送台“立法院”审查,其中育婴留职津贴为半年5成薪,日前有媒体报道因企业反对,育婴留职津贴暂缓。

  王如玄强调,育婴留职津贴并未暂缓,但不是一次到位,台当局“劳委会”目前规划短期目标是半年领6成薪,财务来源是就业保险基金,并计划在近2个月内,完成重修“就保法”,下个会期送到台“立法院”。

  因马英九竞选时提出育婴留职津贴2年6成薪的政见,王如玄表示,将先观察半年6成薪对妇女的工作权益是否构成影响,再研议未来中长期目标。

  另为加强保障失业劳工的经济生活及发挥就业保险法稳定就业的功能,将针对中高龄等不易就业的特殊族群,延长失业给付年限,拟由6个月延长到9个月,并依失业劳工眷属人数加给给付。(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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