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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分两阶段调涨电价 户均电费月增159元

2008年06月18日 07:0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18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经济部”昨天召开电价咨询会议,确定台湾地区电价将分两阶段调涨。7月1日起调涨12.6%;10月1日起再涨一波,调涨25.2%。这次涨幅为历年最大。

  台当局“经济部次长”施颜祥说,7月起,全台1200万家庭用户的电费平均涨幅约为7.5%。根据台电公司估算,以夏季每月每户平均用电448度估算,7月起台湾地区家庭用户平均每月将增加71元(新台币,下同);10月起再涨15%,平均每户增加88元。累计两波调涨后,每户每月电费将增加159元。

  为照顾弱势族群和民生基本需求,台电公司表示,住家用电110度以下不涨电价,110度至330度调整幅度减半;小商店用电零度至330度涨幅也减半。

  台电公司强调,月用电量在330度以内用户,约558万户,占全体用户数一半,7月起每月电费增加35元;10月1日第二次涨价后电费增加68元。累计两波涨幅增加每月支出103元。

  另外,为鼓励节约用电,台电公司也将同步实施电费折扣奖励节能方案,如果用户每2个月平均日用电量比去年低达一定幅度,下期电费将有2%到6%不等的优惠。以去年平均夏季每月电费1450元推算,累计两波节能优惠方案,用户共可节省39元到116元不等,估计可有600万户受惠。

  此外,与社会公益有关的公用路灯、交通信号灯和初中小学等,调整幅度减半;大众运输工具铁路电化用电电费优惠折扣改打85折;农业用电维持现有优惠费率,由台当局“行政院农委会”编列预算补贴应调幅度的1/2。

  在这波电价调整中,特高压与高压电力等工业用户用电量因为占全体用电量的58%,电价涨幅也最大。台电公司指出,高用电量者负担较高电费,因此电费级距扩大为5级。(高大林)

台湾地区电价涨幅表,来源:台湾《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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