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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正式发布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

2008年06月06日 14:1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司法部考试司司长丁露发布国家司法考试相关公告

  中国台湾网6月6日北京消息 今天上午,司法部正式发布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相关公告,同时发布《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

  司法部考试司司长丁露在发布会上说,经过司法部的审议,于5月28日通过了《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该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对台湾居民参加司法考试做了比较详尽的规范,如报名的方式、时间、地点、条件,及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等。

  丁露司长表示,为了方便台湾居民来大陆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专门对台湾居民的报考地点做了明确规定,在广东省深圳市和福建省厦门市专门设立了报考点,负责办理台湾居民的报名和考试工作,台湾居民可以到这两个地点报名并咨询考试具体事项。另外,教育部的留学服务中心,也专门为台湾居民学历、学位的认证开辟了绿色通道。

  此外,报名人员如有疑问,可登陆司法部网站(网址:www.legalinfo.gov.cn)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网址:www.cscse.edu.cn)获取相关信息。(江洪凌)

 

 

 

司法部考试司司长丁露在在发布会后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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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江洪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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