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监察院”空转3年多,各类型需由“监察委员”才能执行的案件累积达32034件。
台湾“监察院”表示,2005年2月至今年4月,“监察院”收受监察业务案件计42808件,受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利益冲突回避及政治献金等案件共15086件,合计57894件;虽通过前“监察院长”钱复核定“第4届‘监察委员’就职前应办理事项及相关因应措施”作为因应处理,但仍有32034件非“监察委员”无法处理的案件。
报道说,2005年1月31日,台湾“监察院”第3届“监察委员”任期届满,陈水扁所提出的新一届“监察委员”名单受到在野党的质疑,双方难以达成共识,直到陈水扁下台,第4届“监察委员”也未能产生。
台湾“监察院”指出,这段期间,发生社会关注的重大违失案件1313件,例如高雄捷运BOT及外劳案件、台军地下钱庄与机密人事资料外流案、台铁一再发生工程意外造成班次停驶等,都因为没有“监察委员”调查,影响甚大。
台湾“监察院”说,另有80件纠举弹劾案件,因无“监察委员”而无法完成作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业务方面,涉有违反“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的查询案件1844件,及2004年度以前,受处分案件有2件尚在行政争讼,都因无“监察委员”无法完成作业。(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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