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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淑珍因“机要费案”被限制离台 委任律师抗告

2008年05月29日 14:0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29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公务机要费案”,日前以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有外出投票为由,裁定限制吴淑珍离开台湾。吴淑珍辩护律师团代吴淑珍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报道称,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公务机要费案”,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在该案件审理过程中曾16次称病未到庭,却能在台“立委”选举、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期间两度外出投票,法院分析吴淑珍不无离开台湾可能,为确保未来审判或执行程序顺利进行,裁定限制其离开台湾。

  对此,吴淑珍委任律师顾立雄表示,吴淑珍请假都有医师证明,而且没有具体事实判定有逃亡之虞,尤其除了两次投票几乎足不出户,限制离开台湾不合理,因此提出抗告。(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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