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29日消息 台北县联合稽查小组昨天在莺歌镇东湖路砖窑厂执行查缉作业时,现场查获一座铁制圆型储油罐,经清查约装有柴油约2万公升。业者虽辩称自用,仍可能遭县府认定囤油,或被处罚金100万元(新台币 下同)以上。
据台“中央社”报道,台北县联合稽查小组会同当地警方前往查获大量的囤积油料,业者表示,油料是供厂内挖土机使用,为减少因油价调涨而受到的损失所设置。
稽查小组表示,业者未经申请擅自设置油槽使用,县府仍将依相关“法规”,对其处以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稽查小组还强调,民众若私自囤积大量燃油,形同不定时炸弹,严重影响安全,提醒当地民众千万不可小失大,即使是工厂或客货运业自用油,仍应依规定申请,才可使用。(沈鹏)
[ 责任编辑:沈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