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13日消息 台湾男子蔡文甲,在2006 年反贪腐运动期间向绿营“立委”爆料,指“反贪腐运动”总指挥施明德曾出入台北市知名的薇阁精品旅馆,遭施明德控告诽谤。台北地方法院今天结案,认为其爆料内容不实,判处拘役10天,可以罚金1万元(新台币 下同)代替,但仍需和另一被告林国庆共同赔偿100万元。
据台“中央社”报道,今天发布的判决书指出,蔡文甲于2006年“反贪腐倒扁”运动期间,向前民进党“立委”林国庆爆料,指2006年10月11日凌晨,正当台警方驱逐“红衫军”群众时,看到施明德出现在台北薇阁旅馆。林国庆后来召开记者会公开此事,结果两人分别被施明德控告妨害名誉及提出民事诉讼。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认为,蔡文甲爆料内容不实,有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因此判处他拘役10天,可以罚金1万元代替。
据台媒报道,该案的民事部分,台北法院在今年2月间判处林国庆与蔡文甲两人应共同赔偿100万元。(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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