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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援弊案” 台检方首次以被告身份传唤黄志芳

2008年05月10日 09: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10日消息 台当局与巴布亚新几内亚进行“金援外交”过程中爆发“金援弊案”,10亿元新台币遭侵吞。台北地检署昨晚首次以被告身份传唤前台当局前“外交部长”黄志芳到庭说明。检方侦讯后,深夜12点将其饬回。

  据台湾媒体报道,昨天晚上,台北地检署传唤“金援弊案”重要涉案人黄志芳到庭,说明台当局“外交部”办理谈判“建交”的账户汇款过程。经过4个小时的侦讯后,检方深夜12点将其饬回。据台媒了解,这是台检方第二次因“金援弊案”传唤黄志芳,也是首次以被告身份将其传唤。

  据台媒了解,台当局“外交部”于2006年8月与金纪玖、吴思材达成口头协议,委托两人担任中间人,与巴布亚新几内亚“谈判建交”,并同意台当局“外交部”在两人于新加坡银行设立的联名户头中存入3000万美元,作为向巴布亚新几内亚提供的经费。这笔款项疑遭侵吞,台“外交部”已经在新加坡委托律师追讨,台北地检署也分案侦办。台当局多名官员牵涉其中,其中台当局“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外交部长”黄志芳、“国防部副部长”柯承亨日前已辞职。(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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