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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检署”决定由台北地检署侦办“金援弊案”

2008年05月06日 13:1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高检署”今天表示,台当局“金援弊案”将继续由台北地检署侦办,台“高检署”会持续了解案件发展,若认为有必要,将由台“特侦组”介入侦办。

  报道称,国民党“立法院”党团负责人昨天拜会台“检察总长”陈聪明,要求“金援弊案”应由台“特侦组”侦办。对此,陈聪明今天与台“高检署”检察长颜大和、台北地检署检察长王添盛联系后,决定由台北地检署继续侦办此案,陈聪明仍持续了解案件发展,若认为有必要,将由台“特侦组”介入侦办。

  台“高检署”表示,依据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本案虽属台“高检署特侦组”职掌,但并未排除地检署侦办同类案件的职权,台北地检署仍可承办此案。

  据台媒了解,台当局“外交部”于2006年8月与涉案人金纪玖、吴思材达成口头协议,委托两人担任中间人,与巴布亚新几内亚谈判“建交”,并在两人于新加坡银行设立的户头存入3000万美元,作为向巴布亚新几内亚提供援助的经费,事后这笔款项遭到侵吞。台北地检署也已分案侦办。(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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