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马英九告谢长廷诽谤案 台法院下月传讯两当事人

2008年05月01日 11:3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1日消息 民进党主席谢长廷在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竞选期间涉嫌诽谤马英九。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承审法官决定6月4日传讯马英九、谢长廷二人,以确定马英九是否确有提告谢长廷意向,以及是否继续提告。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去年9月24日,民进党主席谢长廷针对马英九当时一审判决无罪的“特别费案”,在高雄市一家电台前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马英九使用假发票核销“特别费”,并以“特别费”支付子女在美国读书费用,还有缴税、保险费等非公务支出。马英九认为谢长廷的指控不是事实,且会影响选情,于是委请律师自诉谢长廷诽谤。

  昨日上午,台北地方法官开庭审理此案。法官认为,依照台湾地区有关规定,马英九方面提供的剪报资料只是传闻证据,谢长廷到底有没有说过涉嫌诽谤的言论不能光凭剪报证明。承审法官决定6月4日传讯马英九、谢长廷二人,以确定马英九是否确有提告谢长廷意向,以及是否继续提告。

  对此,马英九委任律师赖素如表示,她已代表马英九向法院提出光盘片及相关新闻报道等证物,本案事实明确,没有必要传唤马英九出庭,但既然法院要求,她近日将转告马英九,由马英九本人决定。谢长廷幕僚则表示,必须请教律师后再做决定。(章潘)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