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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选”期间谢长廷漏报竞选办事处 或将被罚

2008年04月24日 18:5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24日消息 针对日前有人检举谢长廷、苏贞昌在本次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期间未向台当局“中选会”登记各地竞选办事处一事,台当局“中选会”明天将开会对此事做出处理,若多数“委员”认定此举“违法”,谢、苏二人或将被罚新台币10万至100万元。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中选会”官员今天表示,日前台当局“中选会”接获检举,指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期间,民进党候选人谢长廷、苏贞昌在登记竞选办事处时,只向台“中选会”登记了“维新馆”,未登记在各地设立的竞选办事处,此举已经涉嫌违反台湾地区有关选举的规定。

  对此,台当局“中选会”官员称,他们曾发函请谢长廷对此事做出回应,谢长廷以各地县市竞选办事处是由民进党部设立与己无关为由回复。

  台“中选会”官员表示,台“中选会委员会议”明天下午将对谢长廷的检举案做出决议,如果多数“委员”认定此举“违法”,将依据台湾地区有关选举的规定,对谢、苏二人处罚10万到100万元新台币。(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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