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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特别费案”终审无罪 蓝营:肯定马清白

2008年04月24日 17:5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24日消息 台湾“最高法院”今天下午对马英九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做出三审判决,驳回检方上诉,维持二审时对马英九的无罪判决,全案落槌定音。对此,蓝营人士表示,乐见判决肯定马英九的清白,台“最高法院”判决在台湾法界有一定的影响与参考价值,相信社会各界会有判断。

  据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特别费案”是在去年2月13日侦结,台北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将马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同年8月14日宣判马英九无罪,后来台检方不服而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在去年12月28日二审宣判马英九无罪。

  今年1月9日,台湾“高检署”认为,因本案判决攸关“首长特别费”性质的认定,未来确定判决的法律见解对侦审同类型案件具有关键性的指导作用,宜由“最高法院”就此争议问题做出统一见解,较能避免同类案件的用法歧异,因此提起上诉。

  台湾“最高法院”今天下午做出三审判决,驳回检方上诉,维持二审时的马英九无罪判决,全案落槌定音。

  针对台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罗智强今天下午表示,马英九知道这个消息,心情大致上很平常,办公室的运作和平常一样。他强调,马英九对于“特别费案”并没有预期什么,马英九面对诉讼过程的立场都是一贯,他对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对法院的公正有期待。

  至于马英九“特别费案”是否成为未来相关案件判决的参考,罗智强表示,对于台“最高法院”的判决,在台湾“法界”有一定的影响与参考,相信社会各界会有判断。

  此外,国民党“立委”吴育升也表示,很高兴判决肯定马英九的清白,也证明台湾“司法”还有公道公信。他也指出,“特别费案”是制度问题引发道德上的争议和瑕疵,希望透过马英九的判决能让其它类似支用“特别费”的公务人员松一口气,但不包括像陈水扁有贪渎意图的人在内。(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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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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