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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法院”遏止网络邀约自杀 规定最高处罚30万

2008年04月22日 12:5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22日消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由于近年来岛内频传网友相约自杀事件,台湾“立法院”今日三读通过“儿童及青少年福利法”,增列若“强迫、引诱、容留或媒介使儿童及少年为之自杀行为”应处6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比起现行规定罚锾,提高2倍金额,希望可以遏止悲剧发生。

  提案的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说明,根据台北市生命线日前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去年一年透过网络及电话向生命线协会求助的人就接近1.4万人,又根据台大流行病学研究所之前的调查也发现,青少年学生重郁症盛行率超过8%,其中14%有过自杀意志,3%曾有自杀行为。

  赖士葆在提案说明中也提到,现今网络普及,为数众多的忧郁青少年,常借由网络解决情绪问题,此时若网络相约自杀,很容易诱导这些青少年朋友作出傻事,因此提高法律约束,希望可以更有效监管“强迫、引诱、媒介自杀行为的信息提供者”,减少青少年自杀行为。

  三读通过的“儿童及少年福利法”中,增列“强迫、引诱、容留或媒介使儿童及少年为之自杀行为”条款,并同步“修法”提高罚锾,若违反规定者,处以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并公告其姓名,比起现行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高出许多,希望可以有遏止作用。(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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