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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壹周刊》私自刊登连胜文妻子泳装照判赔200万

2008年04月16日 22:1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连胜文与妻子蔡依珊

 

  中国台湾网4月16日消息 因去年私自刊登国民党中常委连胜文妻子蔡依珊身穿泳衣、怀孕的照片,台湾的《壹周刊》遭法院判定赔偿200万元新台币。这项判决是因为过去该周刊曾和连胜文姐姐连惠心有过协议,“周刊报道之前必须先向连家人查证才能刊登”,因此法官认定该周刊违约。

  据台湾TVBS报道,4年前,台湾《壹周刊》与国民党中常委连胜文姐姐连惠心因为官司,双方签下协议书,约定往后要报导连家成员,必须要先向连家求证。但是在去年7月,该周刊又私自偷拍刊登连胜文妻子蔡依珊身穿泳衣、怀孕的照片,引起连家强烈不满,随即将该周刊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协议,台湾《壹周刊》报道蔡依珊怀孕,既没有求证,也无关公众利益,认定周刊明显违约,所以才判赔。不过对此判决结果,该周刊表示不服,将提出上诉。

  连胜文获释判决结果后仅低调表示,他跟该周刊之间还有诉讼没有了结。他说,“我跟他们的诉讼还在进行当中,所以我现在没有办法发表,就我诉讼的部分,我诉讼结束之后,我再跟大家讲。” (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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