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15日消息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台湾一名谢姓女子,去年开奔驰跑车狂飙时速243公里,创下岛内超速最高纪录,因此遭到起诉。法官认定,该女车速超过限速2倍以上,严重影响道路安全,判处其5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30万新台币。该案也成为岛内首位驾车被依“公共危险罪”判刑确定的案例。
据报道,去年3月4日凌晨,一台奔驰CL500在台湾二号“国道”狂飙,被拍下时速243公里的违规照片,驾驶员是一名谢姓女子,地点在苗栗后龙收费站附近。当时警方比对监视器画面,发现女子不但飚车,还将后车牌向上翻,躲避警方查缉。
警方调查,这名女驾驶员是车商,当时疑似和另2台奔驰车在比速度,从土城到苗栗只花了半小时。
女子被依公共危险罪起诉,其家人难以置信。家人表示,被抓到超速后女子就把奔驰脱手,平常也不开车。但法官认定,243公里的时速,超过限速110公里2倍以上,紧急刹车要300多米才能停住,严重违反道路安全,因此做出上述判决。而该女也成为岛内首例因飚车被判刑确定的女驾驶员。(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