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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珠宝大盗”徐开喜一审被判18年

2008年04月11日 22:5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涉嫌多起重大窃案的“珠宝大盗”徐开喜,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对全案一审宣判,6名集团成员纷遭判刑,其中徐开喜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科罚金20万元(新台币,下同),并强制工作3年。

  台中地院在判决书指出,徐开喜(58岁)伙同钱德明(47岁)、朱家兴(39岁)、皮尚圣(51岁)、罗家骐(28岁)、黄德荣(39岁)等人共组强盗集团,在全台各地做案多起。

  判决书表示,徐开喜于去年5月与同伙持枪前往台北市博爱路蒋姓被害人家中,抢走现金500多万元及外币等;去年6月6日再到台中市中正路一家银楼,假装要换外币,却趁老板不注意时意图行抢,不慎误触警铃而逃逸。

  虽然徐开喜在侦讯时矢口否认自己预备强盗行为,但同伙都将责任推给徐开喜,最后台中地院一审判处徐开喜徒刑18年,其余同伙包括钱德明被判徒刑9年、朱家兴徒刑5年2个月、皮尚圣徒刑3年10个月、罗家骐徒刑6个月、黄德荣则是徒刑4年10个月并科罚金20万元。(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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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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