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台港澳司唐炜司长
中国台湾网4月10日北京消息 3月28日,2.5万吨玉米从大连港顺利抵达岛内,这是大陆实施对台玉米出口以来运抵台湾的第一船玉米。此举帮助稳定了岛内养殖业饲料价格,受到岛内民众的欢迎。这也是商务部推动实施的又一对台利好政策措施。近日,商务部台港澳司唐炜司长向本网记者介绍了大陆一系列惠台经贸措施的出台和落实情况。
积极落实台湾水果蔬菜零关税进口措施
2005年7月,商务部宣布对台湾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2007年3月,商务部又宣布对台湾11种蔬菜和8种水产品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截至2007年底,大陆进口享受零关税的34种台湾农产品货值953.9万美元,免税金额1133.4万人民币。
随着大陆便捷通关、促进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等措施的陆续实施,台湾对大陆农产品贸易增长迅速。台湾农产品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受到广大台农和岛内支持两岸经贸交流发展人士的热烈欢迎。
努力做好对台渔工劳务合作
2006年2月,商务部宣布恢复对台渔工劳务合作。自2006年5月全面恢复对台渔工劳务合作以来,共组织24期渔工培训,1452人取得合格证。截至2007年底,正规渠道共派出渔工1035人,实际在外478人。
同时,两岸民间对口磋商机制运转良好,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正规渠道派出渔工的正当权益也得到了有效保障,受到台渔工业界的普遍欢迎。
但由于台湾当局不配合,两岸业界无法就渔工劳务合作问题进行协商,阻碍了两岸正规渠道渔工劳务合作的发展。我们希望两岸对口机构能就此尽快商谈,促进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健康发展,真正让两岸同胞受益。
进一步开放对台小额贸易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对台小额贸易的发展,2007年9月,商务部分别与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在部分对台小额贸易点施行更开放管理措施和做好相应检验检疫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下放审批权限、取消船舶吨位和交易金额限制等。
浙江舟山普陀沈家门、宁波象山石浦、福建福州马尾等5处对台小额贸易点列入第一批试点口岸名单。从目前反馈的情况看,各试点口岸对台小额贸易量均呈现大幅增长态势,开放试点工作取得积极的成效。
恢复对台天然砂出口
出于保护环境和资源的目的,2006年12月,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自2007年3月1日起大陆禁止天然砂出口。此后,台湾砂石业者和有关方面通过多种途径向我们反映,迫切希望大陆方面恢复天然砂对台出口。
考虑到台湾地区天然砂95%以上进口量来自大陆的实际情况,为有利于台湾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需要,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经过认真研究,并和台湾砂石业者进行了多次讨论,充分沟通和听取意见,于2008年3月7日发布了《对台湾地区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申领程序及相关事项》,宣布自3月10日起正式恢复天然砂对台出口。
3月14日,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申请并获得由商务部驻福州特派员办事处签发的第一份对台天然砂出口许可证。首批天然砂1.6万吨,于3月16日装船,17日凌晨5时启运输往台北基隆港。
推动实施对台玉米出口
去年以来,受国际石油价格上涨带动及玉米深加工不断扩大的影响,全球谷物价格上升较快。
迫于台湾养殖业饲料成本不断提高的压力,台当局于2007年10月临时开放半年进口大陆玉米。为有效解决岛内养殖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经国务院批准,大陆有关部门积极努力,在自身粮食供应仍存在一定结构性、区域性矛盾的情况下,专门划拨一定数量的玉米对台出口,照顾台湾民生需求。
2008年3月初,在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的指导下,中粮公司与台湾岛内养殖业民间组织签定了销售合同。3月24日,此次开放以来的第一船2.5万吨玉米从大连港启运往台湾,并于3月28日顺利抵达岛内,帮助稳定了岛内养殖业饲料价格,受到岛内民众的欢迎。
积极推动两岸农业合作
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始于上世纪80年代,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台商投资大陆农业的规模和水平都有很大提高,逐渐形成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模式,成为两岸经贸合作中最活跃的领域之一。大陆方面积极采取措施,推动两岸农业合作:
一是扩建了两岸农业合作平台。2006年以来,商务部、农业部、国台办等部门推动新设立广东(佛山、湛江),广西桂林,上海郊区,江苏昆山4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
二是采取多项措施促进两岸农业合作。认真研究办理台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申请在大陆设立代表机构工作;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优先核准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设立台资农业项目;积极支持在大陆举办各类促进两岸农业交流的活动;通过商务部部网站链接、在线问答、司局长访谈等多种形式,以及在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网站上设立政策专栏,加强台资农业企业在大陆投资经营的咨询服务工作。这些措施受到岛内农业组织和农民同胞的认可和欢迎。
今后,商务部将本着有利于台湾人民的原则,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对台经贸措施,继续推进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李桂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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