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施明德:陈水扁为“美丽岛事件”被告辩护时收钱

2008年04月10日 13:3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10日消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红衫军案”,大约20位各具蓝绿背景的律师义务辩护。“红衫军”总指挥施明德表示,他一定要强调一件事,“这些律师真的是分文未取,不像美丽岛审判,那些辩护律师对外说‘义务’,其实有收钱!”

  施明德指出,几个月前,黄信介的家属告诉他,当年律师陈水扁为黄信介辩护,黄家曾付出20万台币律师费。施明德的弟弟也告诉他,当年曾为施付律师费,只是他不知道是多少。

  施明德表示,更讽刺的是,“这些辩护律师里面,居然还有‘爪耙子’(内奸)!”其中有些“爪耙子”,在“美丽岛”世代去坐牢时,代之而起投入参政,并号称“律师世代”,他感叹:“这么一想,二十年来,真是玩笑一场!” 

  “红衫军”于2006年10月以反贪腐为由发起“天下围攻”,被台检方以违反“集会游行法”起诉。“红衫军案”一审将于4月11日(周五)再度开庭。(云鹏)

 

 

更多内容请关注台湾频道>>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