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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邮”片面“正名” 却仍用“中华邮政”图章

2008年04月07日 16:2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7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湾邮政”公司更名案“合法”性一直受到质疑,台湾“立法院”预算中心发现“台湾邮政”仍然继续使用原先的“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图记,原中华邮政董事长、总经理职章也仍使用中,台当局“交通部”事先同意“台湾邮政”使用中华邮政图记与职章,直到今年6月底,换言之,民进党当局对“台湾邮政”的“正名”案并未完成。

  报道称,台“立法院”正在审查“台湾邮政”公司08年度营业预算,预算中心认为中华邮政改名为“台湾邮政”,没有经“立法院”修改“中华邮政公司条例”,过程于“法”不合,“台湾邮政”预算应重新改名为中华邮政,台“立法院”才能够审查预算。

  因为“台湾邮政”的更名案被台“立法院”认为“违法”,5月20日是否发行台湾地区新任领导人就职纪念邮票,最近引发争议,根据台“立法院”预算中心调查,“中华邮政”虽片面更名为“台湾邮政”,但是去年5月7日曾去函台当局“交通部”,希望中华邮政公司原有图记、董事长、总经理职章继续使用到今年6月底,台当局“交通部”则在去年5月9日函覆同意。

  换言之,“台湾邮政”公司对外称是“台湾邮政”,但其过去1年来的业务往来,仍然使用“中华邮政”,并没有使用“台湾邮政”的名称,更名后的中华邮政图记、董事长与总经理职章都没有依正常“法定”程序缴销。

  台“立法院”预算中心也发现,“台湾邮政”图记、董事长与总经理职章,是在去年2月9日启用,台当局“交通部”在去年2月16日函覆备查。结果出现一家公司在过去一年来有两种图记、两种主管职章的现象。(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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