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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选举投票日替陈水扁助选 台民视挨罚70万

2008年04月02日 09:02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2日消息 台湾民间全民电视公司利用4年前“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混沌情况,在隔日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投票日上午,播放电视广告,为竞选连任的陈水扁、吕秀莲助选,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不得在投票日从事助选活动规定。台“最高行政法院”昨天判决民视和时任董事长的田再庭各罚新台币70万元确定。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本案是第一件岛内新闻媒体违反“总统副总统选罢法”,为特定候选人助选挨罚确定首例。

  4年前的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因投票前一日下午发生“三一九枪击案”,造成选情异常紧绷,民视公司在隔日上午开始进行的投票活动展开后,持续播放电视广告为扁吕助选。(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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