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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警察查窃贼指纹查到“自己” 原来是同名同姓

2008年03月20日 10:0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20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湾新竹市警三分局警察彭明德日前在窃案现场采得窃嫌指纹后,比对出窃嫌也叫“彭明德”,昨天拿到结果时吓了一跳,一度以为采到自己的指纹那就麻烦了,后经仔细比对年籍,才发现窃嫌与他同名同姓,直说“难得的巧合”。

  据台警方指出,2月28日晚10时许,台湾新竹市中华路一户民宅遭窃,铁门被撬开,屋内遭翻箱倒柜,喜欢收藏茶叶的屋主被窃十余罐茶叶与两万元现金,该市警三分局采证小组警察彭明德率员到场采证。

  彭明德说,屋主新买多件衣服,被小偷从房间拿到客厅,可能忘了带走而弃于沙发上,警方在装衣服的塑料袋及被窃嫌移动的茶叶罐上采到5枚指纹送比对。昨天“刑事局”将比对结果传真给他,看到结果时当场傻眼,5枚指纹比对出两名嫌犯,其中4枚为蓝姓男子的指纹,另一枚比对出是署名“彭明德”的中指指纹。

  彭明德说,采证人员到刑案现场,必须戴帽子、口罩、手套、鞋套,避免留下本身毛发、指纹等迹证,以免影响鉴识与刑案侦办,在现场采到“自己的指纹”不仅犯大忌,更得受处分。他吓一大跳,同事还吓他“采到自己的指纹,要被处分了”。但后来再细心比对指纹卡,发觉这名“彭明德”(48岁)大他13岁,是与他同名同姓,才松了一口气。(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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