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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名艺人澎恰恰遭控性侵及作伪证 获不起诉处分

2008年03月17日 14:5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1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女艺人卢靓指控岛内著名主持人澎恰恰对她强制性交并作伪证一案,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认为相关犯案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因此让澎恰恰获不起诉处分。

  澎恰恰于2003年8月,遭卢靓在其住处暗中拍下自渎画面并制成光盘,并遭恐吓取财。澎恰恰担心光盘外流,答应付钱解决,衍生一连串恐吓和诈欺案件。台湾“高等法院”已于去年底二审判决卢靓2年徒刑定谳。但卢靓在案件审理期间,又对澎恰恰提出性侵害及伪证告诉。

  不起诉处分书指出,卢靓指控澎恰恰在光盘案爆发前,曾于台北市百龄桥下对她强迫口交。不过,检方侦办后,认为若卢靓真的受到性侵害,应立即验伤并报案,但她却未进行这些动作。后来的光盘案相关笔录中也显示,卢靓与澎恰恰的互动并无遭强制性交后的怨恨情绪,与常理不符,没有证据证明澎恰恰有犯行。

  另外,卢靓还指控澎恰恰在光盘案审理期间作伪证,但检方认为不影响法院裁判结果,因此也予不起诉处分。

  澎恰恰本名彭樟灿,1984年踏入演艺圈,后发展为台湾本地著名的主持人、导演、演员和歌手。上个世纪90年代因演绎《家有仙妻》中憨直善良的陈天贵这一经典角色,而被大陆民众所熟知。(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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