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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男子穷困行窃被通缉 找恩人自首为报恩

2008年03月15日 08:3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15日消息 据台“联合新闻网”报道,台北县男子陈某春节前南下访友未遇,因没钱而在云林县斗南火车站游荡,斗南县派出所警察林立爵资助车费让他回家过年。陈某最近遭通缉,昨天特地骑摩托车南下向林立爵投案自首,以给林逮捕通缉犯的绩效。

  陈某曾因患病无法工作,于生活穷困潦倒时行窃被捕,被判刑三个月确定,虽可以罚金九万元(新台币 下同)代替,但他缴不起罚款,又未去服刑,日前被台新竹警方通缉。

  春节前,陈某南下云林县虎尾镇访友未遇,流浪到云林县斗南镇街上乞讨,晚上睡在斗南火车站的长板凳上。一天深夜,林立爵巡逻发现他缩着身子不断颤抖,得知原因后,掏钱资助他回台北过年。

  陈姓男子搭火车回家前,向林立爵表示,最近可能会被通缉,到时候会来向林立爵投案回报。日前陈某打电话表达意愿以给林逮捕通缉犯的绩效时,林立爵认为他经济不宽裕,从台北南下投案还要花油钱而婉拒。但陈某说:“我希望报恩。”

  陈某3月11日被新竹地检署通缉,他不顾林立爵婉拒,前天下午骑摩托南下,花了10小时才到斗南派出所。他投案后,摩托就暂放派出所,等服刑期满后再来骑走。林立爵知道他很穷,所以还资助他1000元,让他入狱后购买内衣裤。(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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