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检警调查台湾周报案 发言人王默三遭限制住居(图)

2008年03月13日 08:3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周报》发言人王默三,来源:台湾东森新闻

  中国台湾网3月13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打马(英九)引发轩然大波的《台湾周报》被控违反“选罢法”、加重诽谤案,台湾警方昨天传关系人王淑芬、林一方及吴宗信到案。王淑芬强调周报内容属于言论自由不“违法”;林一方、吴宗信则称只是受王淑芬之托借电话及传真机、主持记者会而已。

  警方随后把以“王默三”自称的王淑芬(41岁)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检察官谕令限制王女住居。检警还查访曾跟王淑芬接触的美编业者、印刷厂,了解发行过程。检方强调,《台湾周报》若再发行第三期,一旦报道内容“违法”将立即“依法”查办。

  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庄俊仁指示台北市刑警大队侦七队传唤《台湾周报》发言人王淑芬、前“非常光盘”制作人林一方、主持记者会的交通大学教授吴宗信。林一方是因《台湾周报》所列出的电话,就是他设于台北市延平北路二段“台湾意象公司”的传真机与电话,所以被传唤。

  警方在保安大队侦讯三人,吴宗信准时到案接受调查,王淑芬及林一方在下午3时50分抵达。吴宗信表示,他受“王默三”之托主持记者会,《台湾周报》发行、印制都与他无关;林一方则说,“王默三”是他文化大学学妹、旧识,他只是借她使用传真机与电话,他和《台湾周报》无关。警方讯后将林一方、吴宗信饬回,王淑芬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

  主任检察官庄俊仁从晚6时侦讯至7时50分结束,王淑芬对资金、撰稿者等敏感问题回避未答。至于《台湾周报》总编辑“岑天祥”,检警还要查有没有这个人。(高大林)

  更多内容请关注台湾频道>>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