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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3.22选举12日起发布候选人民调将挨罚

2008年03月11日 15:0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中选会”今天表示,依照相关选举规定,自3月12日起至3月22日投票时间截止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或选举相关的民意调查资料,也不得加以报道、散布、评论或引述。违反者可处新台币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台“中选会”并提醒当地广播电视单位,从事选举相关议题的论政、新闻报道或邀请候选人参加节目,应“公正、公平处理”,“不得无正当理由而有差别待遇”。违者将被处以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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